日期:2017年04月11日 来源:网站编辑 浏览:7913次
药物光过敏反应
指服用或局部使用某些药物后暴露于日光(主要为紫外线)产生的不良反应。分为光毒性反应和光变应性反应。
光毒性反应主要发生于系统用药,可发生于任何人,一般首次用药后经日光及类似光源照射,几分钟到几小时内即可发生,发病在面部、胸上V型区、四肢等曝光部位皮肤。临床表现类似日光性皮炎,为水肿性红斑,严重者出现水疱,自觉有灼热感和刺痛感。光毒性反应的强度与光敏感药物浓度和光照射时间、强度有关。除去光敏物及避光后,反应消退较快。
光变应性反应可由局部及系统用药所诱发,发生于少数过敏体质者,小剂量光敏感药物和微弱阳光照射就可能发生反应。反应发生除与药物有关外,还和遗传、过敏体质有关。光变应性反应首次发病一般有24~48h的潜伏期,皮疹除发生于曝光部位外,还可以迁延至非曝光部位。临床表现为湿疹样观,可见红斑、丘疹、水疱或渗出,一般不留色素沉着,慢性损害可以使皮肤肥厚或苔藓化,部分可能发展成慢性、持久性光敏感性反应。
会发生光敏反应的抗精神病药物
氯丙嗪、奋乃静、三氟拉嗪、丙咪嗪、艾司唑仑、西酞普兰、文拉法辛、氟西汀、度洛西汀、齐拉西酮、舍曲林、帕罗西汀、多塞平等,其中氯丙嗪可以产生蓝灰色色素沉着。
预 防 措 施_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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